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征〔2005〕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8月18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05〕170号文批复同意,征用天河区龙洞村、沙河镇渔沙坦村、柯木塱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37.5198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成人与专业学校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天河区龙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地段。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天河区龙洞村土地19.6026公顷,其中农用地14.7799公顷、建设用地4.8227公顷;天河区沙河镇渔沙坦村土地12.574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天河区沙河镇柯木塱村土地5.342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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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村 |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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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龙洞街龙洞村 |
菜地 |
13.4834公顷 |
219.924万元/公顷 |
219.924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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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0.7230公顷 |
30.1245万元/公顷 |
21.517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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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0.5735公顷 |
159.1065万元/公顷 |
113.647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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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4.8227公顷 |
181.836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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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沙河镇渔沙坦村 |
菜地 |
11.2382公顷 |
180.588万元/公顷 |
180.588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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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0.7247公顷 |
155.5155万元/公顷 |
111.082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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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0.6113公顷 |
158.0145万元/公顷 |
112.867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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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沙河镇柯木塱村 |
菜地 |
4.7648公顷 |
180.588万元/公顷 |
180.588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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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0.4332公顷 |
109.3785万元/公顷 |
78.127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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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0.1449公顷 |
158.0145万元/公顷 |
112.8675万元/公顷 |
(二)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天河区龙洞村青苗补助费63.932万元,天河区沙河镇渔沙坦村青苗补助费53.833万元,天河区沙河镇柯木塱村青苗补助费23.391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广州市拆迁标准补偿。
五、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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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村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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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洞街龙洞村 |
2005年 9 月7日至 2005年9月22日 |
龙洞街城管科 地址:龙洞迎龙路龙山工业园1号 (联系人:谭桂明、联系电话:87022362) |
2005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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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镇渔沙坦村、柯木塱村 |
2005年 9 月7日至 2005年9月22日 |
凤凰街城管科 地址:华美路1号 (联系人:樊卫忠、联系电话:87211513) |
2005年9月29日 |
本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二○○五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