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穗从府征前公〔2026〕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从府征前公〔2025〕27号),公告拟征收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东风经济联合社、向阳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北星社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经济社、高步村第五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土地14.7285公顷(220.9275亩)(具体位置详见附图)。现因留用地安置方式调整,为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调整后的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安置方式
留用地安置。根据《沙巴体育APP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等相关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核算留用地指标,东风村、向阳村按照置换物业方式兑现留用地,北星社区按实地留地方式兑现留用地,高步村按折算货币方式兑现留用地。
二、其他情况
(一)公告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中的货币安置和社保保障、其他事项按《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从府征前公〔2025〕27号)执行。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