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6〕7号
经沙巴体育APP批准《沙巴体育APP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4年度第八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85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㘵溪第十一经济合作社、㘵头经济合作社;红峰经济联合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石湖中社经济合作社;石南经济联合社、石南第一、第二、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5.706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花都区段补充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㘵溪第十一经济合作社、㘵头经济合作社;红峰经济联合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石湖中社经济合作社;石南经济联合社、石南第一、第二、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㘵溪第十一经济合作社、㘵头经济合作社;红峰经济联合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石湖中社经济合作社;石南经济联合社、石南第一、第二、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5.5679公顷(其中耕地1.06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1390公顷,以上合计5.7069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地手续。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12月30日经沙巴体育APP批复。
2.实施安排: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11日,请花都区炭步镇㘵溪第十一经济合作社、㘵头经济合作社;红峰经济联合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石湖中社经济合作社;石南经济联合社、石南第一、第二、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北街路2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沙巴体育APP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4年度第八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85号)向沙巴体育APP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