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6〕8号
经沙巴体育APP批准《沙巴体育APP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81号),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联合经济合作社和永明村第一、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27.104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山安置区)。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联合经济合作社和永明村第一、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联合经济合作社和永明村第一、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7.1049公顷(其中耕地15.41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27.1049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地手续。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3日经沙巴体育APP批复。
2.实施安排: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14日,请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联合经济合作社和永明村第一、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大道9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沙巴体育APP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81号)向沙巴体育APP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