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6〕3号
(本公告为第2次公告)
2025年9月17日,我区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5〕69号)(以下简称原《公告》)。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方案号:2024KJ01140436),花北路(金谷南路以西)工程项目涉及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秀塘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2.3838公顷。现对原《公告》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三条调整为“三、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秀塘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所有土地2.3838公顷(35.7570亩),其中,农用地1.6071公顷(24.1065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6785公顷(10.1775亩)、未利用地0.0982公顷(1.4730亩)。”
二、原《公告》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花北路〔金谷南路以西〕工程)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三、原《公告》附件2《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花北路〔金谷南路以西〕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四、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补充公告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花北路〔金谷南路以西〕工程)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花北路〔金谷南路以西〕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