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延长《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的复函_非第一次申请(穗空港国规建用函〔2019〕19号)
来源: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9-19 06:59:16 浏览次数:-
次
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在颁发之日起至期间有效。
填发机关 沙巴体育平台 2019年09月19日
无
| 用地单位名称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LED扩产项目 |
| 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 |
1、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2、规划文号:;3、批准及批后实施文号:;4、其他文件依据: |
| 总用地面积 |
陆万陆仟陆佰伍拾肆 平方米 |
| 净用地面积 |
陆万陆仟陆佰伍拾肆 平方米 |
| 土地所有权性质 |
国有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M1) |
| 土地座落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 |
| 用地方案号 |
14105020190226 |
| 动工日期 |
2011年09月08日之前开工建设 |
| 竣工日期 |
2014年09月08日之前竣工 |
| 备注 |
无 |
| 项目代码:2017-440100-35-03-006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