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海珠区细岗路102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公示期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7日)收集群众意见共计5条,有效意见为5条,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提交结构安全评估、协商赔偿、影响通风和采光等。经研究,我局的意见为:关于你们提出的协商赔偿、影响通风采光等意见,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协商原则,我局将予以采纳并反馈给增设电梯申请业主,建议你们协商探讨;关于你们提出结构安全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等关键技术资料的意见,不属于我局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规定的审批范围,我局暂不采纳。
本次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1日。
感谢各位的建言献策,你们的宝贵建议将帮助我们持续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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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