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海珠区江燕南二街4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公示期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8日)收集群众意见共计11条,有效意见为11条。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影响房屋采光、通风、隐私、噪音干扰,要求组织协商江燕南二街4号、6号共建一座电梯,要求出具燃气管道迁移方案,加装电梯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等问题。经研究,我局的意见为:关于你们提出的方案影响采光、通风、隐私、噪音干扰等意见,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协商原则,我局将予以采纳并反馈给增设电梯申请业主完善;关于你们提及出具燃气管道迁移方案等意见,不属于我局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件的审批范围,我局暂未采纳,但已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反馈给增设电梯申请方业主请其沟通协商。另提及增设电梯位置用地权属协商争议等问题,我局后续会综合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严格审核该址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
感谢各位的建言献策,你们的宝贵建议将帮助我们持续完善工作。
沙巴体育APP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