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海珠区细岗路102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公示期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8日收集群众意见共计7条,有效意见为7条,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补充安全环保评估、协商赔偿、影响通风和采光等。经研究,我局的意见为:关于你们提出的协商赔偿、影响通风采光等意见,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协商原则,我局将予以采纳并反馈给增设电梯申请业主,建议你们协商探讨;关于你们提出补充安全环保评估报告等部分意见,不属于我局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规定的审批范围,我局暂不采纳。
本次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限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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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