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海珠区燕安二街478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公示期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1日收集群众意见共计31条,有效意见为31条,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修改增设电梯位置、阻碍日常出行、占用公共区域要求协商共建问题、遮挡采光等。经研究,我局的意见为:关于你们提出的增设电梯协商共建等意见,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协商原则,我局将予以采纳并反馈给增设电梯申请业主,建议你们协商探讨方案;关于你们提出的程序严重不合法等意见,与事实不符,我局暂未采纳;关于你们提及加装电梯后涉及阻碍相邻单元居民日常出行等问题,我局后续会综合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严格审核该址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限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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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