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海珠区前进路万松园9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公示期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25日收集群众意见共计54条,有效意见为54条,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修改增设电梯位置、施工安全、用地权属问题、遮挡采光等。经研究,我局的意见为:关于您提出的修改增设电梯位置等意见,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协商原则,我局将予以采纳并反馈给增设电梯申请业主,建议您协商探讨方案;关于您提出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等部分意见,不属于我局办理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件的审批范围,我局暂未采纳。另提及用地产权与权属问题争议等问题,我局后续会综合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严格审核该址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限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8日。
感谢各位的建言献策,您的宝贵建议将帮助我们持续完善工作。
沙巴体育APP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