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代理人:吴嘉颖)持用地证、规划文件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坑头东线路13号房屋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需现场公告。该房屋规划用途:科研用房、地上机动车库、地上非机动车库、地下设备用房,层数:地上7层、地下1层,房屋建筑面积:35521.97平方米,用地面积:13742.1平方米。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附件:房地产分户图及宗地图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9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