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沙巴体育平台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6: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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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申请人杨健华因继承申请办理黄埔区沧联村十三社沙园新二街4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转移(继承)登记。如对公布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房地产权属证明资料向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44号窗;电话:020-32363633转8147)书面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为上述房屋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附更正、转移(继承)登记审核明细表:
登记种类 |
权属人 |
房屋座落 |
核准用地面积(平方米) |
核准建基面积(平方米) |
核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更正、转移(继承)前情况 |
杨妹跻 |
黄埔区沧联村十三社沙园新二街4号 |
60.8025 |
60.8025 |
358.2405 |
1、该用地是由沧联村和南岗镇批准使用,并经规划部门报建审批。2、其中;建筑面积151.2405平方米未经批准使用。 |
更正、转移(继承)后情况 |
杨健华 |
黄埔区沧联村十三社沙园新二街4号 |
60 |
60 |
207 |
该用地是由沧联村和南岗镇批准使用,并经规划部门报建审批;另有用地面积0.8025平方米未申请产权登记。另有建筑面积151.2405平方米未申请产权登记。 |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