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刘拾壹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化龙镇务本大巷1号之一(原番禺县化龙镇柏堂村(大街))原以刘十一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59978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6914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刘十一更正为刘拾壹,身份证号码为4401**********3912。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3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2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