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许拾妹、刘振庭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化龙镇明经启明巷9号(原番禺县化龙镇明经村仙岺北约)原以许十妹、刘玉林名义登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8732号)、《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399070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许十妹更正为许拾妹,身份证号码为4401**********3941。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3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2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