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29号5座2603屋(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10539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易承鑫
202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