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海珠区前进路素社六巷9号501房之二、增城区新塘镇长堤路5-9号(景江大厦)A幢1407房的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5925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178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王卫华
声明人:王卫华
202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