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卢文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州市南沙区育英街101号
440115104009JC04572F00010001
用地面积119.97/房屋所有权面积228.9016
住宅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