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26年5月20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天河区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天河区车陂北街22号广氮新村47栋202房承登记的公告》,因公示内容有误,更正内容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饶烈超、卢慕星的法定继承人饶伟民承诺被继承人饶烈超、卢慕星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饶烈超、卢慕星父母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