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荔湾区陆居路AF020208地块(AF02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广钢新城车辆段西侧变电站地块(AF0601、AF06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广州市白鹅潭聚龙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启动区子单元(AF0212规划管理单元)详细规划修正》3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荔)规划资源审[2026]1号),自批准之日(2026年1月1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荔湾区陆居路AF020208地块(AF02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等3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2.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08地块(AF02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3. 广钢新城车辆段西侧变电站地块(AF0601、AF06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4. 广州市白鹅潭聚龙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启动区子单元(AF0212规划管理单元)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沙巴体育APP荔湾区分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