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番禺市黄阁镇湖田北路47(现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湖田北路39号)的房屋以“李嘉辉、李
辉、李洁云”名义办理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0905418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粤房地共证字第0121911号、粤房地共证字第0121912号),以“李嘉辉、李
辉、李结云”名义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番府集建(1995)字第12-011941号、12-000410号)。
现李志辉、李洁云持身份证明等资料,要求将“李
辉”变更为“李志辉”、“李结云”变更为“李洁云”。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0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0日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