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广州市集体户口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能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该项可不提交);
4.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认证或者办理附加证明书。申请材料是外文的,查询人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对外文申请材料及其中文译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集体户口申请人如有曾用名,还需提交户口本中有被查询人信息的人口登记卡原件。
如来电人对上述业务仍有疑问,可致电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对外咨询电话12345。